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遵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法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法学院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三、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
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形式,钉钉会议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作为备选网络远程复试)作为备选方式。
(二)复试时间及主会场地点
法学院2027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时间:由学院通知
复试主会场: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主楼0420
(三)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申请人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于2026年9月2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为严防复试“替考”,复试考生需向法学院报送以下的资格审查材料:
(1)《哈尔滨商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1份);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页和注册情况页);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2.复试纪律
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复试专家小组与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3.复试实施
复试过程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实行三随机复试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
4.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法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综合测试(70分)、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3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42分;
(3)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法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47,邮箱:fxyyjszs@163.com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六、其他
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17日